投資中小高新企業兩年創投企業可享稅款優惠
訊石光通訊網
2009/5/13 8:49:54
通知要求,享受所得稅優惠的企業,須是在工商登記為“創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”、“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”等專業性法人創業投資企業,并按照相關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完成備案,經備案管理部門年度檢查核實,投資運作符合有關規定。
創業投資企業投資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,除應按照規定,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以外,還應符合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,年銷售(營業)額不超過2億元,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條件。
通知還稱,2007年底前按原有規定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,且在2008年繼續符合新的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,向其投資滿24個月的計算,可自創業投資企業實際向其投資的時間起計算。
通知指出,中小企業接受創業投資之后,經認定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,應自其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年度起,計算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期限。該期限內中小企業接受創業投資后,企業規模超過中小企業標準,但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標準的,不影響創業投資企業享受有關稅收優惠。